聚焦二手车:二手车“商品属性”引起争议
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专电(记者秦晴、王研)目前,二手车市场不断发展、成熟,其呈现出的新的发展趋势和极大的潜力,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从目前二手车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,二手车的买卖行为从严格意义上说还不能算是商品的流通。从利于整个产业发展的角度看,其“商品属性地位”应予以确认。
北京中联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张超认为,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,目前二手车的买卖只是一种物品产权的过户行为:二手车经纪公司在收购二手车后,车辆还可以继续行驶。如果是“商品”,就不应该在等出售的同时被使用;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纪公司的交易界定为中介行为,但未将公司的买卖行为体现在“经营范围”之中,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二手车的商品属性;税务、交通部门对经纪公司收购的二手车仍然征收车船使用税及养路费,如果二手车是商品,在其尚未销售时就不该征收费用;北京的二手汽车交易过户时,只能得到一张依据评估价格开具的发票,根本无法反映其实际交易价格。“从这4种现象可以看出来,二手汽车还不具备成为商品的充要条件。”
张超认为,要完善二手车的流通体系,应首先解决其商品属性问题。“其实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,已经具备了商品的各方面属性,只是由于人为的管理因素,其属性才有了变化。因此,要恢复其商品属性,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应做出调整。”
首先,工商部门要从“确认旧车经营企业”的角度核发营业执照,把经营二手车的企业作为真正的商品经营者对待;
其次,旧车经营企业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务申报工作,并取得合法的开票权;
第三,建议交管部门出台管理办法,限制待交易的二手车上路行驶。牌照管理上可按照“停驶”处理。
最后,税务、交通部门应在二手车未完成交易期间,停止收取税费。待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后,再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、养路费等。
张超说,要使二手车真正融入商品流通领域,确认其商品属性是很有必要的。这对我国二手车的经营、管理体系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。
发票问题是困扰旧车交易多年的老问题。“现在的二手车不是商品,目前的交易中并没有统一的销售发票。”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季君直言。没有统一发票的结果,将是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。